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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团的“两优一先”评选通知

人员机构2016-04-27

各院系团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爆发97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校团委将集中评选2015-2016学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

  (一)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若干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对象

我校在读的青年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

  (三)申报条件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

    2.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3.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课堂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一个学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

    4.模范带头。积极参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积极响应“传我嘉话”活动,积极参加校庆活动,积极参与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热心参与团支部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评选当学年至少参加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

  (一)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若干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对象

在我校担任共青团干部职务基本满一年,且评选时在任的校团委干部(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分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支委会成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三)申报条件

    1.思想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福建精神”。

    2.勤学上进。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前一个学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并且各门课程无不及格。带领支部或组织内同学,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活动,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同学。

    3.作风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勇于创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崇尚科学,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校期间未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的纪律处分。

    4.爱岗敬业。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主动、计划性强,善于总结经验,办事效率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团委和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所开展的共青团活动活泼而不失严谨,精心策划和组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校庆活动等,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

5.模范带头。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号召,定期推出“学习天天见”、志愿公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庆祝建党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主题网络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团组织的建设、团校培训、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文化等各项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广大团员所认同。评选当学年至少组织3次以上(含3次)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

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

  (一)以院系为单位申报,每个院系若干名额(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对象

评选当学年团支部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级别纪律处分的团员人数比未超过2%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条件

    1.团的建设。有健全的团支部组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支部凝聚力强。拥护党的纲领,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和安排。培养和教育团员工作扎实有效,有质量地做好支部推优工作。

    2.团的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团委号召,策划、举办“学习天天见”等主题团日活动,能够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开展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的活动,活动形式活泼而不失严谨。

    3.团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支部团员材料齐全有序。扎实推进星级团支部创建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4.团的宣传。结合形势政策积极宣传,听从学校党委和团委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对于支部开展的活动能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扩大正面影响力。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定期推出主题网络活动。充分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管理系统,动态发布活动信息。

四、 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五、评选程序

  (一)提名。各院系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提名时,院系内成立评选小组,评选小组负责人由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评选结果需在相应范围内公示3天。

  (二)申报。各院系对提名对象进行考察后,组织填写申报表,撰写先进事迹,于5月31日(周二)前上交提名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先进团支部需同时提交一份140字的简介(电子版),文风生动活泼,适合在网络上传播。

  (三)评选。校团委组织部根据各院系申报及评选结果,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支部参加公开宣讲,校团委将择期评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

  (四)公示。通过复审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名单,将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网进行公示。如遇异议,并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民主推选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在各院系团组织和青年学生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

  (二)各院系对候选人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把关。候选人要切实组织或参加过相关活动,在撰写事迹时列明参与活动的情况。候选支部需附上支部成员花名册(含学号)。

七、其他说明

  (一)各院系推荐人数小于或等于所分配的名额。

  (二)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团员可参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担任团干部职务且年龄不超过28岁的学生党员可参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八、工作联系人

  张媚,联系电话:6288161,团委邮箱:twh@xujc.com

附件:2015-2016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先进团支部”申请表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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